关于2003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3年) (五)

(五) 加强政府部门和行业的作风建设。行政执法部门要着力解决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的问题;经济管理部门要精简审批项目,简化审批手续,公开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办事质量和办事效率;公用事业单位要着重在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政府各部门都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吃、拿、卡、要”,以权、以职、以业谋私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要从领导机关做起,抓机关带基层,特别是中央和省一级领导机关要作出表率,切实转变作风,规范自身行为,抓好队伍建设,主动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