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二、 继续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四)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四) 二、 继续实施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战略,大力调整出口产品结构 (四) 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机电产品出口企业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可计入管理费,研究开发费用应逐年增长,年增长幅度在10%以上的,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税所得额。对引进确属国外先进技术、关键设备,特别是制造业的核心技术,凡符合《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