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六、 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2001年) 六、 六、 综合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进一步促进机电产品出口 (二十一) 加大对机电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出口信贷体系。要逐年增加出口信贷规模,调整出口信贷结构,增加买方信贷的比重,国家对出口卖方信贷实行优惠利率政策;强化… (二十二) 利用中央外贸发展基金,加强机电产品出口的基础性工作。“十五”期间每年从中央外贸发展基金中列支1亿元,支持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机电产品开发及课题研究等方面工作。 (二十三) 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积极作用,要支持出口信用保险经办机构的发展,鼓励更多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二十四) 完善出口退税机制,加快退税进度,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切实帮助出口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占压的困难。 (二十)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