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2016年) 二、 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2016年) 二、 二、 重点任务 (一) 加快新型小城镇、中心村电网和农业生产供电设施改造升级。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扶贫搬迁等,积极适应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型产业发展以及农民消… (二) 稳步推进农村电网投资多元化。在做好电力普遍服务的前提下,结合售电侧改革拓宽融资渠道,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运用商业机制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 (三) 开展西藏、新疆以及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农村电网建设攻坚。继续落实各项优先支持政策,集中力量加快孤网县城的联网进程,符合条件的地区电网延伸到乡到村,到2… (四) 加快西部及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重点推进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以及革命老区的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解决电压不达标、架构不合理、不通动力电等问题… (五) 推进东中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东中部地区以及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在完善农村电网架构、缩短供电服务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电网信息化、自…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