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的意见(2016年) (五)

(五) 推进东中部地区城乡供电服务均等化进程。东中部地区以及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在完善农村电网架构、缩短供电服务半径、提高户均配变容量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农村电网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电力供给结构,缩小城乡供电服务差距,不断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生活质量改善提供更好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