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意见(2006年) (十七)

(十七) 在继续对机电出口企业从事商务、技术、售后服务及反倾销应诉等人员出国实行一年内一次审批多次有效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机电出口企业人员出国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