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转变机电产品出口增长方式的意见(2006年)
发布机关
商务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质检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十五”期间,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到2005年,机电产品已连续11年保持我国第一大类出口商品地位,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对外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