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路政管理、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依照各自职责,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内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联合执法。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