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执法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十三条 第四章 执法管理 第三十三条 路政管理、交通警察等执法人员在公路超限检测站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联合执法时,应当各司其职,密切合作,信息共享,严格执法。 第三十二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