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2011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第十九条 公路超限检测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站长、副站长的选拔和考核管理工作,实行站长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