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2013年) 第十六条 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201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诉、投诉或举报书面材料后,应及时组织调查、核查,在30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申诉人、投诉人或举报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