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十六条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质量检测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颁发资质证书的;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颁发资质证书的;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