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检测机构取得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检测机构完成整改后,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资质重新核定申请。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