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许可机关准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