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3. 第五章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监理企业的《监理资质证书》由许可机关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30日以交通部令2004年第5号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4月9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 附件:1.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2.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基本试验检测能力或仪器设备配备标准 3. 公路、水运工程分级标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