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三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申请与许可 第十三条 许可机关聘请的评审专家应当从其建立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专家库中选定。 选择专家应当符合回避的要求;参与评审的专家应当履行公正评审、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