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5年7月1日发布的《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暂行规定》(交基发〔1995〕448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