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法律责任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罚。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