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