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一条 第八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项目法人指定分包和指定采购,随意压缩工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可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