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越权审批或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可给予警告或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项目执行或暂缓资金拨付,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