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七条 公路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是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及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不准侵占、挪用的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是否有擅自改变、扩大和突破建设规模和标准的问题;

是否严格执行概预算管理规定,有无将建设资金用于计划外工程;

资金筹集来源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配套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及时;

是否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进度款,有无高估冒算,虚报冒领情况,工程预备费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是否按合同规定提取使用建设管理费、提留工程质量保证金,有无乱摊乱挤建设成本的问题;

财会机构是否建立健全,并配备相适应的财会人员。各项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凭证帐册、会计核算、财务报告、内部制约制度等基础性工作是否健全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