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2015年) 第四章 结果处理 第十六条 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规则(2015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结果处理 第十六条 被督查地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按督查意见书(或通报)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接到督查通报后1个月内,向组织督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组织督查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情况可适时组织复查,直至达到整改要求。 第四章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