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2000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参加公路建设项目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

两个以上法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分包单位的资质条件应与其承担的工程标准和规模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