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相关单位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备案以及对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和计量支付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情况;
设计变更原因及费用变更情况;
建设单位对项目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情况;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情况;
其他相关事项。
相关单位对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的执行情况;
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审查、审批、备案以及对批复意见的落实情况;
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和计量支付制度的建立与执行、造价全过程管理与控制情况;
设计变更原因及费用变更情况;
建设单位对项目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报送情况;
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单位和人员的信用情况;
其他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