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公正、高效的招标投标投诉处理机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都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交通主管部门投诉。 引用法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 第五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