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开标记录情况;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投标人排序;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