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投标邀请书;

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和必要的工程设计图纸,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地点和方式,开标的时间和地点等);

资格审查要求及资格审查文件格式(适用于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条款;

招标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

对投标监理企业的业务能力、资质等级及交通和办公设施的要求;

根据招标对象是总监理机构还是驻地监理机构,提出对投标人投入现场的监理人员、监理设备的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投标文件格式,包括商务文件格式、技术建议书格式、财务建议书格式等;

评标标准和办法。评标标准应当考虑投标人的业绩或者处罚记录等诚信因素,评标办法应当注重人员素质和技术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