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符合公路建设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法人都可以参加投标。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