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工作细则(2017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招标人协助评标的,应当在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的同时或者之前进行评标的协助工作。协助评标工作应当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

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查询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通过相关网站对各类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进行查询核实。

在评标过程中,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表进行复核,统计汇总;对评标过程资料进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