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有特殊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第六章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