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九章 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六十四条 第九章 警务保障与内务管理 第六十四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按照规定制作、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办公场所保持整洁、有序。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