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交通协管员。 交通协管员的招录、培训、使用、考核等相关管理规定,由省级公安机关制定。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