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警务工作规范(2011年) 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四十三条 公路巡逻民警队及其上级公安机关,不得向民警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不得隐瞒不报或者谎报应当上报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情况。 违反上述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四十二条 目录 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