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第五章 审查 第二十八条 公证程序规则(2020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审查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进行核实,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办证规则的规定。 公证机构派员外出核实的,应当由二人进行,但核实、收集书证的除外。特殊情况下只有一人外出核实的,应当有一名见证人在场。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