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公证机构应当加入地方和全国的公证协会。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