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3. 第一章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证机构的审批管理和执业监督,规范公证机构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证机构依照《公证法》和本办法设立。 第三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遵守法律,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公证执业规范和执业纪律。 第四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行使公证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对公证机构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 公证协会是公证业的自律性组织。公证协会依照《公证法》和章程,对公证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目录 第一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