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公证机构反洗钱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以及相关犯罪,加强和规范公证行业反洗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在办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活动有关的公证业务时,应当履行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第三条 司法行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依法组织公证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