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 三、 加强修养提高素质 第十六条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 第十六条 三、 加强修养提高素质 第十六条 公证员应当具有忠于职守、不徇私情的理念和维护平等、弘扬正义的良知,自觉维护社会正义和社会秩序。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