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 二、 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第九条 公证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2年) 第九条 二、 爱岗敬业规范服务 第九条 公证员在执行职务时,应当平等、热情地对待当事人、代理人和参加人,并要充分注意到其民族、种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别、年龄、健康状况、职业的差别,避免言行不慎使对方产生歧义。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