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证员应当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履行公证职责,保守执业秘密。 公证员应当加入地方和全国的公证协会。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