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十一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司法部1995年6月2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9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