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捐赠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十八条 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八条 第四章 捐赠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十八条 公益性单位接受非货币性捐赠时,应按其公允价值填开捐赠票据。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