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年) 第三章 奖励程序 第十七条 公民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奖励办法(202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奖励程序 第十七条 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国家安全机关可以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举行奖励仪式。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