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4年) 第十三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持有的金融债券的类别和金额,面值最大的10只金融债券的面值、年利率及到期日,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