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 第二十五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08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进行业务创新,推出新的业务品种或开展衍生金融业务的,从得到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应在两个工作日内按要求进行公告。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