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4号——科创板创新试点红筹企业财务报告信息特别规定(201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采用等效或境外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红筹企业,在中期报告中提供财务信息时,仅需要提供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调节的净资产和净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