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五条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中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外币货币性项目,应列示其原币金额以及折算汇率。合并财务报表中包含重要境外经营实体的,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外币货币性项目,应列示其原币金额以及折算汇率。合并财务报表中包含重要境外经营实体的,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及其会计处理。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披露政府补助的相关信息。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