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四章 补充资料 第六十一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六十一条 第四章 补充资料 第六十一条 金额异常或比较期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如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或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非会计准则指定的报表项目、名称反映不出其性质或内容的报表项目,应说明该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第六十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