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三章 财务报表附注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财务报表附注 第一节 公司的基本情况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披露定期报告时至少应简述公司历史沿革、所处行业、经营范围、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等。公司在报告期间内主营业务发生变更、股权发生重大变更、发生重大并购、重组的,应予以说明。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二节